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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編號 題目
2024年1月28日 GN-4/2023 本文件已被GN-1/2024所取代
2023年5月8日 GN-3/2023 簽發GMDSS等值資格證明書及簽註和證書延續簽註指引
2023年4月11日 GN-2/2023 本文件已被GN-2/2025所取代
2023年4月11日 GN-1/2023 下一代網絡保安指引(只提供英文版本)
2022年12月16日 GN-9/2022 提交申請服務營辦商牌照的指引(只提供英文版本)
2022年12月8日 GN-8/2022 本文件已被GN-2/2024所取代
2022年4月29日 GN-7/2022 根據類別牌照營運公共無線區域網絡服務的指引
2022年4月29日 GN-6/2022 本文件已被GN-8/2022所取代
2022年2月25日 GN-5/2022 有關在地下電訊線路附近進行工作的指引
2022年2月25日 GN-4/2022 本文件已被GN-6/2022所取代
2022年2月25日 GN-3/2022 本文件已被GN-11/2024所取代
2022年2月25日 GN-2/2022 本文件已被GN-9/2022所取代
2022年1月26日 GN-1/2022 在選定政府場地安裝無線電基站先導計劃的申請須知(只提供英文版本)
2021年12月21日 GN-19/2021 本文件已被GN-4/2022所取代
2021年12月10日 GN-18/2021 提交申請在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專用)牌照下指配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內共用頻譜的指引(只提供英文版本)
2021年12月10日 GN-17/2021 提交申請在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下指配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內共用頻譜的指引(只提供英文版本)
2021年9月27日 GN-16/2021 本文件已被GN-17/2021所取代
2021年8月20日 GN-15/2021 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指引(只提供英文版本)
2021年6月30日 GN-14/2021 本文件已被GN-7/2022所取代
2021年6月29日 GN-13/2021 提交申請無線物聯網牌照的指引(只提供英文版本)

* 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第616章),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電訊管理局局長(電訊局長)的所有責任及權力已授予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而電訊管理局(電訊局)的所有責任及權力已授予通訊局的執行部門 ——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文件中對電訊局長和電訊局的所有提述均須分別解釋為通訊局和通訊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