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十月)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于二零一六年十月第五十六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通讯局审议了三宗涉及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香港电视娱乐)违反《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视节目守则》)的规定的投诉个案:

  1. 有关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七日及二十九日、五月六日、十二日及十三日在香港电视娱乐ViuTV频道播放的电视节目《太阳的后裔》的投诉,通讯局决定向香港电视娱乐发出劝谕,促请它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中的相关条文;
  2. 有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在香港电视娱乐ViuTV频道播放的电视节目《万千呃Like贺台庆》的投诉,通讯局决定向香港电视娱乐发出劝谕,促请它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中的相关条文;以及
  3. 有关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五月七日、二十一日及二十八日、六月十八日及二十五日、七月九日、十六日及二十三日在香港电视娱乐ViuTV频道播放的电视节目《晚吹-真PK》的投诉,通讯局认为本个案的违规性质与之前同一节目系列的首三集的个案相同,而通讯局已就该个案向香港电视娱乐施加惩处。经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 ,通讯局决定毋须再就本违规个案向香港电视娱乐另作惩处。然而,通讯局已提醒香港电视娱乐,作为持牌机构,它有责任确保其领牌服务播送的任何节目材料均符合相关业务守则的规定。

上述个案详情载于附录

上文有关《太阳的后裔》和《万千呃Like贺台庆》的投诉涉及电视节目中的间接宣传。正如通讯局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发出的新闻稿所公布,通讯局已加快其就海外规管免费电视服务的间接宣传和产品/服务赞助所进行的研究,并正筹备就蒐集巿民对现行规管制度的取态和意见所进行的调查。有关研究和调查的结果将有助通讯局考虑间接宣传和赞助的规管制度的未来路向。在作出任何修订前,各持牌机构必须继续遵守业务守则的现有条文。

通讯事务管理局
秘书处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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