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六月)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二六年六月第一百五十二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續期

通訊局批准恩雨之聲有限公司(恩雨之聲)及 interTouch Company Limited(interTouch)的「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續期申請,讓該兩家公司繼續為香港酒店房間提供電視節目服務。恩雨之聲及interTouch的續期牌照有效期分別為三年(由二零二七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三零年五月三十一日,包括首尾兩天)及十二年(由二零二七年十一月八日至二零三九年十一月七日,包括首尾兩天)。

繼通訊局決定續發上述牌照,香港共有二十一家「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為本港超過五十間酒店提供電視節目服務。

廣播投訴

通訊局審議了兩宗投訴個案,涉及廣播機構違反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相關條件:

(a) 有關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ViuTVsix頻道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至十三日播放的電視節目《Entertainment News Express》的投訴個案。通訊局決定向香港電視娛樂發出勸諭,敦促其嚴格遵守相關的牌照條件;以及

(b) 有關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翡翠台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播放的電視節目《尋歡作樂的姐姐》的投訴個案。通訊局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敦促其嚴格遵守相關的牌照條件。

上述個案詳情載於附錄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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