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十一月)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第一百二十九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中移動香港)、Genius Brand Limited(GBL)、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HKT) 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和記電話)聯合要求互換和轉移2.5/2.6吉赫頻帶內獲指配的部分頻譜

通訊局批准中移動香港、GBL、HKT與和記電話(統稱「相關營辦商」)的聯合要求,使:

a. GBL與中移動香港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各自將下列2.5/2.6吉赫頻帶內的2 x 5 兆赫頻段互換(擬議頻段互換),直至有關頻譜的現有指配期於二零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屆滿為止:

(i) 現時指配予GBL的2515 - 2520兆赫與2635 - 2640兆赫的成對頻段;以及

(ii) 現時指配予中移動香港的2530 - 2535兆赫與2650 - 2655兆赫的成對頻段。

b. 和記電話與HKT各自將2.5/2.6吉赫頻帶內相同數量的2 x 5兆赫頻段轉移至GBL(擬議頻段轉移),據此:

(i) 和記電話將2540 - 2545兆赫與2660 - 2665兆赫的成對頻段,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轉移至GBL,為期十五年,直至有關頻譜的下一個指配期於二零三九年三月三十日屆滿為止;

(ii) HKT將2535 - 2540兆赫與2655 - 2660兆赫的成對頻段,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轉移至GBL,為期四年,直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日為止; 以及

(iii) HKT將2545 - 2550兆赫與2665 - 2670兆赫的成對頻段,由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轉移至GBL,為期十一年,直至有關頻譜的下一個指配期於二零三九年三月三十日屆滿為止。

上述相關營辦商向通訊局提出擬議頻段互換和擬議頻段轉移的聯合要求,以消除2.5/2.6吉赫頻帶在當中的2 x 45兆赫頻段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重新指配後所產生的不連貫情況,藉此達至提高頻譜使用效率的技術效益,以及改善服務質素。

經考慮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的詳細評估後,通訊局認為擬議頻段互換和擬議頻段轉移可以更有效率地使用無線電頻譜這種珍貴公共資源,而消費者亦會因服務質素改善而受惠。因此,通訊局決定在附設一系列條件後批准有關要求。詳情請參閱今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在通訊局網站所公布的《通訊局聲明》(只提供英文版本)。

就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香港寬頻)錯誤收帳施加罰款

香港寬頻於二零二三年一月至四月期間發生三宗涉及固定和流動電訊服務用戶的錯誤收帳事件。三宗事件共影響超過一萬名客戶,所涉及的錯誤帳款總額約為港幣九十九萬元。通訊辦已就該三宗事件作出調查。經考慮通訊辦提交的調查結果及香港寬頻的申述後,通訊局認為香港寬頻違反了其綜合傳送者牌照(牌照號碼第045號)的特別條件第9.1條的要求,以及其服務營辦商牌照(牌照號碼第094號)的特別條件第5.1條的要求,以上兩項條件均規定持牌人須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確保就有關服務採用的計帳系統準確和可靠。通訊局決定就此向香港寬頻施加罰款港幣八萬元。詳情請參閱在通訊局網站所公布的《通訊局決定》 (只提供英文版本)。

「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

通訊局批准麗的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讓該公司為香港酒店房間提供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有效期為十二年,由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至二零三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包括首尾兩天)。

在上述牌照批出後,香港共有廿一家「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為本港約六十間酒店提供電視節目服務。

廣播投訴

通訊局審議了一宗有關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在香港電台(港台)第三台播放的電台節目《Brunch with Noreen》的投訴個案。通訊局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敦促其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中的相關條文。個案詳情載於附錄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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