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十二月)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第八十一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廣播投訴

通訊局審議了兩宗投訴個案,有關個案涉及廣播機構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電視廣告守則》)及《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台節目守則》)的規定:

  1. 有關二零一七年八月六日及七日在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奇妙電視)中文台,以及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在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now寬頻電視)now新聞台播放的「超力-熊井美國珍珠米」電視廣告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兩家持牌機構發出勸諭,促請它們嚴格遵守《電視廣告守則》中的相關條文;以及
  2. 有關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在香港電台(港台)第二台播放的電台節目《瘋Show快活人》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上述個案詳情載於附錄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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