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調低電訊牌照費及引入新收費項目展開公眾諮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聯同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今日(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展開公眾諮詢,就調低根據《電訊條例》發出的五類牌照的牌照費及在綜合傳送者牌照下引入一項新收費項目的建議,邀請業界和有興趣人士提出意見。

就綜合傳送者牌照、服務營辦商牌照(第三類服務)和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牌照(傳呼服務)而言,諮詢文件建議把每個顧客接駁點/移動電台的牌照費由七元調低至五元。至於移動無線電系統移動電台牌照及專用移動無線電系統牌照,諮詢文件建議把每個移動電台的牌照費由二百七十元調低至二百二十元。上述五類牌照的持有人會受惠於調低牌照費的建議。

諮詢文件亦建議在綜合傳送者牌照下,就提供無線物聯網服務引入一項新收費項目。

發言人表示:「引入該項新收費項目,將大幅調低每個無線物聯網裝置的收費水平至二元,劃一在綜合傳送者牌照下的無線物聯網裝置收費與在無線物聯網牌照下的相關收費,進一步促進無線物聯網服務在香港的發展。」

發言人補充:「牌照費檢討是按照法定要求和政府就營運基金發出的最新財務指引而進行。收費建議符合收回成本的原則。」

視乎收到的看法和意見,及需進行的法例修訂,調低牌照費的建議及在綜合傳送者牌照下就無線物聯網裝置引入一項新收費項目的建議將由二零一九年一月起生效。

諮詢文件可於商經局通訊局的網站下載。就諮詢文件提出的意見須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或之前以郵遞(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圖文傳真(2834 1797)或電郵(consult-licence-fee-reduction-2018@ofca.gov.hk)方式提交。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通訊及創意產業科)
通訊事務管理局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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