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五月)

經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一八年五月舉行第七十五次會議後,本新聞稿撮述通訊局所作的決定:

廣播投訴

有關持牌機構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中關於間接宣傳的條文的兩宗投訴個案:

  1. 第一宗投訴個案涉及在五個電視節目中提到及/或展示一項流動應用程式服務,有關節目分別為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月及十月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翡翠台播放的《Big Big小明星2017》、《原來Big Big Channel咁好玩》、《群星拱照Big Big Channel》和《Big Big Channel失驚無神賀中秋》,以及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及二十三日於無綫翡翠台播放和在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now寬頻電視)翡翠即日重溫頻道重播的《東張西望》。通訊局決定:
    1. 就無綫播放的四個電視節目,即《Big Big小明星2017》、《東張西望》(兩集)、《原來Big Big Channel咁好玩》和《群星拱照Big Big Channel》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一併向其施加港幣三十萬元罰款;
    2. 就無綫播放的電視節目《Big Big Channel失驚無神賀中秋》,向其發出嚴重警告,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3. 就now寬頻電視播放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向其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以及
  2. 第二宗投訴個案涉及在無綫翡翠台播放的兩個電視節目宣傳片,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播放的《萬千星輝賀台慶》節目宣傳片和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播放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7》節目宣傳片,通訊局決定向無綫發出強烈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上述個案的詳情載於附錄

上述投訴均與間接宣傳有關。通訊局正檢討間接宣傳的規管,有關工作尚在進行中。除非及直至因應上述檢討而對《業務守則》作出的修訂生效,否則各持牌機構仍須繼續遵守現行《業務守則》內的適用條文。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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