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一七年三月第六十一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通訊局批准終止栢兆有限公司(栢兆)的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通訊局批准栢兆終止其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申請,生效日期追溯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通訊局知悉,栢兆終止牌照純屬其商業決定。
在栢兆的牌照終止後,香港共有十五家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為亞太地區提供超過一百八十條衞星電視頻道。
廣播投訴
通訊局審議了三宗涉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的規定的投訴個案:
上述個案詳情載於附錄。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