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最新科技提高廣播質素,並遵守有關廣播覆蓋範圍的規定;
  • 處理投訴,並舉辦訓練課程,以確保員工熟悉廣播標準;
  • 提供商營免費電台服務;
  • 聲音廣播持牌機構在指定的時段內須播放不少於指定數量的新聞報道、時事節目、為兒童、年青人和長者而設的節目,以及藝術及文化節目;
  • 播放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事務管理局宣傳短片;
  • 落實執行經通訊局批核的資本投資計劃及節目發展計劃;及
  • 妥善維修使用的儀器及發射站。
一般牌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