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于二零二六年九月第一百五十四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续期及终止
通讯局批准奈米客串流服务有限公司(奈米客)的「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续期申请,让该公司继续为香港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奈米客的续期牌照有效期为十二年(由二零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二零四零年三月二十六日,包括首尾两天)。通讯局亦批准凯丽酒店有限公司(凯丽)放弃其「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申请,生效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通讯局知悉凯丽放弃持有该牌照纯属其商业决定,因其相关客户已终止原来的酒店服务而无须继续提供相关电视节目服务。
继通讯局决定续发及终止上述牌照后,香港共有二十家「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为本港超过五十间酒店提供电视节目服务。
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业电台)AM频道部分时段违反每小时播放新闻及天气报道的牌照规定
通讯局裁定商业电台在二零二二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期间的若干时段1未有于AM864台2播放每小时一次的新闻及天气报道,违反其声音广播牌照条件第23.1(b)条3的规定。通讯局因此决定向商业电台处以罚款港币120,000元。
通讯局备悉,商业电台解释在上述期间若干时段漏报每小时新闻及天气报道,以及提交不准确的合规报告是人为失误及行政疏忽所致。商业电台已作出修正,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三日起恢复在有关时段播放每小时一次的新闻及天气报道。通讯局亦备悉,商业电台评估其AM台的听众较少及尚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新闻资讯来源,因此漏报对听众造成的影响极小。尽管如此,通讯局认为商业电台长达四年的违规及向监管机构呈交不准确记录,情况令人难以接受,是次漏报属违规行为并应按《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391章)第24条处以罚款。
通讯局在作出惩处时,已考虑到商业电台的陈述、是次违规的具体情况及所有相关事实。除了罚款外,商业电台须加强内部监控以避免日后发生同类事件。就此,通讯局已按《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20条指示商业电台须在一个月内提交令通讯局满意的改善建议,以加强其内部程序及监察制度以确保合规。
通讯局强调持续遵守所有监管规定是持牌广播机构的责任。通讯局已致函各持牌广播机构提醒其合规的责任。
通讯事务管理局
秘书处
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
附注:
| 1 | 每天早上七时及由下午六时至晚上十一时。 |
| 2 | AM864台为一条以调幅(AM)广播的英语频道,每天主要播放音乐节目。 |
| 3 | 商业电台须按牌照第23.1(b)条于AM864台全日播放每小时一次的新闻及天气报道。为给予声音广播持牌机构若干弹性,通讯局获授权可按牌照第23.1条批准持牌机构另作安排以符合广播规定。就上述规定,商业电台自一九九七年起获豁免上述广播要求,惟:(一) AM864台仍须按要求于早上七时至晚上十一时期间,播放每小时一次的新闻及天气报道;及(二) 除非获通讯局事先批准,否则商业电台不得再更改上述播放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