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第一百四十八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广播投诉
通讯局审议了两宗投诉个案,涉及相关广播机构违反《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准》(《电视广告守则》)的规定:
(a) 有关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翡翠台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播放的「必理痛」电视广告的投诉个案。通讯局决定向无线发出强烈劝谕,敦促其严格遵守《电视广告守则》中的相关条文; 以及
(b) 有关无线翡翠台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五日播放的电视节目《中年好声音321经典大战》的投诉个案。通讯局决定向无线发出劝谕,敦促其严格遵守《电视广告守则》中的相关条文。
上述个案详情载于附录。
通讯事务管理局
秘书处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