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六月)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于二零一六年六月第五十三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更有效使用八位号码计划

通讯局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九日进行了公众谘询,经审慎考虑收到的业界及相关人士的看法和意见后,决定采取谘询文件第4段所载的全部五项建议措施,务求更有效使用八位号码计划以应付额外流动号码的需求。就更有效使用八位号码计划,通讯局于今日发出声明(《通讯局声明》),公布决定分三个阶段实施该五项措施,详情如下:

  1. 第一阶段将会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展开(即通讯局于今日发出《通讯局声明》起计约六个月后),而以下的措施将会实施:
    1. 把编配额外号码时营办商须符合的使用率门槛由70%提高至75%(措施四第一部分)。
  2. 阶段将会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展开(即《通讯局声明》发出日期起计约一年后),而以下的措施将会实施:
    1. 释放现时在「7(0-3)X」段内的空置号码组(由70XX XXXX至73XX XXXX),以编配作流动服务之用(措施一第一部分);
    2. 释放在「4X」段内的号码(即4XXX XXXX),以编配作流动服务之用(措施二);
    3. 释放在「8(1-3)X」段内的空置号码(由81XX XXXX至83XX XXXX),以编配作流动服务之用(措施三);
    4. 把编配额外号码时营办商须符合的使用率门槛由75%提高至80%(措施四第二部分);以及
    5. 释放大部分特别号码组以供一般编配(措施五)。
  3. 阶段将会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展开(即《通讯局声明》发出日期起计约五年后),而以下的措施将会实施:
    1. 迁移部分现有的传呼服务号码至「7(1-3)X」段内的若干特定号码组(由71XX XXXX至73XX XXXX),从而释放在「7(1-3)X」段内腾出的号码组,以编配作流动服务之用(措施部分)。

当五项建议措施在三个阶段全部实施后,将合共提供1 572 万个号码以编配作流动服务之用,并有相当数量的号码可供其他电讯服务使用。因此,现行八位号码计划的使用期预计将可延长约十年至二零二九年。

通讯局会继续监察电讯市场的发展及电讯号码的需求,并会适时委聘顾问就本港号码计划较长期的发展进行研究,包括是否需要转用更长位数的号码计划。

有关详情,请参阅载于通讯局网页内相关项目的《通讯局声明》。

香港流动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香港流动电视网络)违反综合传送者牌照041号(流动电视牌照)有关提供广播类流动电视服务(流动电视服务)的规定

通讯局裁定香港流动电视网络(a)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中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中暂停提供流动电视服务,因而违反其流动电视牌照一般条件第5.1条及特别条件第31.1条的规定;以及(b)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中至十一月中提供流动电视服务期间,未有按其流动电视牌照特别条件第30.1条的规定向客户提供所需资料,包括如何可以取得流动电视服务的指示,因而违反该特别条件的规定。

经考虑违规的性质和情况及香港流动电视网络的申述,通讯局决定向香港流动电视网络发出劝谕,敦促其于流动电视牌照的余下有效期内遵守牌照规定,尤其是一般条件第5.1条和特别条件第30.1及31.1条,并须有效率地使用频谱。

取消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持有的固定传送者牌照

通讯局决定从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取消亚视持有的固定传送者牌照。

亚视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电讯条例》)获发固定传送者牌照,并获指配频率供其营运电讯网络以提供《广播条例》(第562章)下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免费电视服务)。随着亚视的免费电视牌照届满及亚视的固定传送者牌照所订明的频率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被撤销后,亚视已不再符合持有根据《电讯条例》发出的固定传送者牌照营运电讯网络以提供其持牌免费电视服务的资格。此外,亚视未能缴付二零一五/二零一六牌照年度的固定传送者牌照周年牌照费。考虑到上述因素,通讯局早前作出初步决定,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起取消亚视的固定传送者牌照。

通讯局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知会亚视临时清盘人有关取消亚视的固定传送者牌照的初步决定,并邀请亚视提出申述。二零一六年五月,亚视临时清盘人要求通讯局延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才取消亚视的固定传送者牌照,其理由是亚视在40个包括偏远地点的发射站拥有大量发射设备,亚视临时清盘人须取得法庭授权才可出售该些发射设备。考虑到法庭近日就有关事宜发出的命令及亚视出售其电视发射网络的发射设备的相关权益所需的时间,通讯局决定接纳亚视临时清盘人的要求,终决定根据《电讯条例》第34(4)条,从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取消亚视的固定传送者牌照。

通讯局就免费电视服务的间接宣传和赞助进行研究和调查

通讯局注意到,其近日就电视节目中的间接宣传和产品赞助的投诉个案所作的裁决,以及相关的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即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的回应,引起了巿民和传媒的讨论。

承接通讯局于年初就此议题所作的讨论,以及鉴于本地电视市场形势在新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加入后不断改变,通讯局决定加快其正在就海外规管免费电视服务的间接宣传和赞助所进行的研究。与此同时,通讯局亦决定开始筹备就蒐集香港巿民对现行规管制度的取态和意見所进行的调查。有关研究和调查的结果将有助通讯局考虑间接宣传和赞助的规管制度的未来路向。

另一方面,在通讯局多次邀请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最近提醒无线就规管间接宣传的相关条文提出建议后,通讯局至今仍未收到无线的建议。

通讯事务管理局
秘书处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