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七月)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于二零一五年七月第四十三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违反提交周年审计帐目的牌照规定

亚视未能提交二零一四会计年度审计帐目(二零一四年度审计帐目),因而违反其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牌照)第25.2条的规定,通讯局决定向该台施加罚款港币5万元。

根据其牌照第25.2条,亚视须于每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或在通讯局要求下,向通讯局提交最新的周年审计帐目,而有关帐目须由核数师拟备。二零一四年度审计帐目的提交期限为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二零一五年五月通讯局要求亚视就未能提交二零一四年度审计帐目作出申述。亚视解释由于财政状况不稳、公司拥有权可能有变,以及人事变动等原因,导致其未能遵守有关的规定。亚视并要求通讯局把提交帐目的期限延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通讯局对亚视在两年内第三度违反同一项牌照规定1非常关注,认为是次违规明显反映该公司管理层疏忽,以及欠缺有效的企业管治。尽管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亚视牌照不获续期2,但亚视有责任在余下牌照期内,继续遵守《广播条例》(第562章)下的相关规管要求及牌照条文。通讯局认为,即使亚视将未能提交审计帐目的原因归咎于该公司面对的各种难题,亚视仍责无旁贷,须遵守其牌照的相关规定,于指定限期届满前提交有关帐目。

考虑到上述因素,通讯局决定就违规情况,向亚视施加罚款港币5万元。鉴于亚视仍未遵照其牌照第25.2条的规定,向通讯局提交二零一四年度审计帐目,以及考虑到亚视要求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有关帐目,通讯局遂根据其牌照第25.1条向亚视发出指示,要求亚视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拖欠的审计帐目。亚视若未能遵办,通讯局会向其施加更严厉的惩处。

广播投诉

通讯局亦审议了两宗投诉个案,有关个案涉及持牌机构违反业务守则中关于电视及电台节目标准的规定 -

(a) 有关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亚视本港台、亚洲台及/或国际台播放的电视节目《六点钟新闻》、《新闻及天气报告》及《夜间新闻》的投诉。通讯局决定就亚视违反《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中的相关条文,向其施加罚款港币30万元;以及

(b) 有关二零一四年十月在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台)雷霆881商业一台播放的电台节目《1圈圈》的投诉,通讯局决定向商台发出强烈劝谕,促请它严格遵守《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的相关条文。

上述个案详情载于附录

通讯事务管理局
秘书处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注:

 (1)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亚视未能提交二零零九至二零一二年四个会计年度的审计帐目,因而违反其牌照第25.2条的规定,通讯局决定向该台施加罚款港币20万元,即每个会计年度罚款港币5万元。二零一四年八月,亚视因未能提交二零一三年度审计帐目,再次违反其牌照第25.2条的规定,通讯局决定向该台施加罚款港币5万元。
 (2)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经考虑包括通讯局的建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亚视牌照不获续期,同时为符合《广播条例》(第562章)附表4第8(1)(a)条的规定,把牌照的有效期延至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即向亚视送达牌照不予续期通知书后的12个月。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