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披露投诉人的身分及个人资料

当投诉人向通讯局作出投诉时,须告知是否准许通讯局向被投诉者披露其投诉人的身分。通讯局希望能披露投诉人身分,以便公平妥善处理有关投诉。如投诉人表明不愿意其投诉人的身分被披露,通讯局将在考虑投诉人的个案后,向投诉人解释,在不披露其身分的情况下,跟进或调查工作是否仍可展开。

投诉人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和文件(包括信件、电邮或填妥的投诉表格),只会用作与个案直接相关的用途,它们可能会交予在跟进 / 调查个案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人士,包括被投诉的一方、相关政府部门、相关机构、以及获授权接收与执行法例、检控及复核决定有关的资料的其他机构。投诉人和涉及投诉的登记用户(若非投诉人)应清楚说明是否准许通讯局将其任何个人资料 / 文件披露给与投诉有关的任何一方。如投诉人或登记用户不准许通讯局披露有关投诉的资料,而这会对通讯局的跟进或调查工作造成困难,通讯局会让投诉人知道能否继续处理其投诉。

投诉人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改通讯局所持有与其有关的资料,如要行使这项权利,请联络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