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电讯牌照种类及数目

截至2016年3月31日
牌照种类 数目
学术机构自设电讯装置 2
航空甚高频率固定电台 34
航空器电台 326
业余电台 2 627
无线电广播转播电台及广播转播电台 15
实验电台 90
固定传送者 9
酒店电视(发送) 151
工业、科学及医学电子器材 923
海上无线电(本地船只) 894
移动传送者 1
有限制移动传送者 1
移动无线电系统固定电台 19
移动无线电系统移动电台 2 148
专用移动无线电系统 2 144
私用无线电传呼系统 12
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 9
无线电商(放宽限制) 3 298
无线电通讯学校 7
无线电测定以及指令、状态及数据传送 187
卫星电视共用天线 73
自设对外电讯系统 9
服务营办商牌照 — 第一类服务、第二类服务及非第一类、第二类或第三类服务注1 18
服务营办商牌照 — 第三类服务 530
船舶电台 2 380
空间电台传送者 12
的士无线电通讯服务 26
综合传送者 — 流动服务注2 9
综合传送者 — 对内╱对外固定服务注2及注3 44
阔频带链路中继电台 56
总数 16 054

注1:这项数字包括亦获授权提供服务营办商牌照─第三类服务的13个牌照。

注2: 这项数字包括获授权同时提供固定和流动服务的四个牌照。

注3: 这项数字包括获授权传送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的两个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