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指配頻譜予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以在其續期牌照有效期內提供持牌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

因應政府今日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會)決定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免費電視)牌照再獲續期12年,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開始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結束,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已知會無綫,通訊局決定以行政指配方式把無綫現時持有的廣播頻譜指配予無綫(包括在470至806兆赫(MHz) 特高頻頻段內兩組頻道及一條單頻網數碼頻道,再加上一條多頻網數碼頻道的一半容量),讓無綫在其續期免費電視牌照的有效期內能提供持牌模擬和數碼地面電視服務。頻譜指配期為12年,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開始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結束,以配合無綫續期免費電視牌照的有效期。

無綫現時持有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發出的固定傳送者牌照,並獲指配該牌照附表2所訂明的廣播頻譜,以提供持牌模擬和數碼地面電視服務。雖然無綫現有頻譜的指配期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才屆滿,但鑑於行會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作出上文所述的決定,通訊局認為,在現時決定應否把頻譜重新指配予無綫,讓其在續期免費電視牌照的有效期內提供持牌免費電視服務,以配合行會就無綫免費電視牌照續期作出的決定,至為重要。

在決定以行政指配方式把頻譜指配予無綫以配合其續期免費電視牌照的有效期時,通訊局已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電訊條例》的目的和相關條文、通訊局的法定責任、免費電視當前的情況、政府於二零零七年公布的《無線電頻譜政策綱要》(《綱要》)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意見。

根據《電訊條例》第32G(1)條,通訊局有法定責任促進無線電頻譜作為香港公眾資源的有效率編配和使用。此外,《電訊條例》第32H(2)(c)條授權通訊局指配無線電頻率。

通訊局考慮到其促進無線電頻譜的有效率編配和使用的法定責任,認為只有根據《廣播條例》(第562章)獲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持牌機構才有資格獲指配頻譜,因為只有這些持牌機構才可隨時有效率及有效益地使用該等頻譜,提供持牌免費電視服務,令廣大觀眾受惠。鑑於頻譜是珍貴的公眾資源,這指配頻譜的資格準則至為重要,否則可能導致頻譜遭閒置或被囤積而造成浪費。

根據政府公布的《綱要》,通訊局須評估,在無綫現有頻譜可供指配之日(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無綫現有頻譜指配期屆滿後),會否出現非政府服務提供者對相關頻譜有競爭性需求的可能性。通訊局經評估頻譜的潛在供應量,以及現有和準持牌機構可能對無綫現時獲指配的頻譜的需求,認為有關各方可能對該等頻譜有競爭性的需求。依據《綱要》的指導原則,當可能有這類競爭性的需求時,應採用市場主導的方式來管理頻譜,除非有凌駕性的公共政策考慮因素,則作別論。

通訊局注意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意見,指免費電視服務履行獨特的社會功能,包括是一般市民獲得免費娛樂、教育和資訊的主要來源;發揮無可比擬的社會及公共功能,迎合市民大眾及小眾的需要;以及在緊急情況下作為向公眾廣泛發放訊息的重要平台。通訊局亦注意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認為,通訊局應審慎評估,採用市場主導方式指配頻譜,會否導致使用頻譜向公眾提供的免費電視服務可能中斷的風險。

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通訊局認為,免費電視服務(包括無綫現時提供的服務)履行獨特的社會功能,以及有需要避免覆蓋和滲透率高的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的服務可能縮減和中斷這兩點,構成不採用市場主導方式把廣播頻譜重新指配予無綫的凌駕性公共政策考慮因素。因此,通訊局決定採用行政指配方式把無綫現時持有的廣播頻譜重新指配予無綫,讓其在續期免費電視牌照的有效期內提供持牌免費電視服務。

有關考慮因素詳載於通訊局就指配頻譜予無綫以提供持牌免費電視服務所發出的聲明。該聲明已刊載於通訊局網站

為免生疑問,通訊局聲明的內容不會以任何方式限制通訊局管理廣播頻譜和決定日後應如何指配該等頻譜的酌情權。在行使該酌情權和作出有關決定時,通訊局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電訊條例》、通訊局的法定職責、免費電視當前的情況和相關的政策考慮。通訊局會按個別情況考慮日後指配或重新指配廣播頻譜的安排。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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