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四月)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就二零一二年四月各事項的審議結果作出公布:

通訊局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成立,以接替前廣播事務管理局和電訊管理局局長的職能,成為規管廣播和電訊業的單一規管機構。通訊局所擔當的角色是根據《廣播條例》(第562章)、《電訊條例》(第106章)、《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第593章)、《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和《廣播(雜項條文)條例》(第391章)規管香港的廣播業和電訊業,以及營造有利通訊業發展的環境。

通訊局於四月份舉行了三次會議,通過了該局的常規,授權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處理的事項,以及成立轄下三個委員會,即廣播投訴委員會、廣播業務守則委員會和電訊事務委員會。

通訊局亦審議了一些規管事項,包括關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在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至二十三日於翡翠台和高清翡翠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澳門永念庭特約:念親‧情永在」的一宗公眾投訴。通訊局決定向無綫電視發出嚴重警告,促請其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的相關規定。詳情請參閱附錄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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