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十一月)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第十二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與數碼通電訊有限公司聯合要求互換1800兆赫頻帶內獲指配的部分頻譜

通訊局批准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中移動香港)與數碼通電訊有限公司(數碼通電訊)的聯合要求,互換1800兆赫頻帶內兩家公司獲指配的2 x 1.6兆赫頻段,所涉及的頻段為–

(a) 中移動香港:1716.9 - 1718.5兆赫與1811.9 - 1813.5兆赫的成對頻段(2 x 1.6兆赫);以及

(b) 數碼通電訊:1781.7 - 1782.5兆赫與1876.7 - 1877.5兆赫的成對頻段(2 x 0.8 兆赫)和1784.1 - 1784.9兆赫與1879.1 - 1879.9兆赫的成對頻段(2 x 0.8兆赫)

目前,中移動香港與數碼通電訊各自獲指配1800兆赫頻帶內的2 x 13.2兆赫頻譜,由於頻譜在不同時間指配,因此頻譜並不相連。為了使各自一些不連續的頻段轉為相連頻段,中移動香港與數碼通電訊向通訊局提出互換頻譜的聯合要求。

鑑於這互換頻譜會令頻譜可以使用得更有效率,因而值得鼓勵,而且消費者會因話音質素和網絡容量改善而受惠,因此通訊局決定批准有關聯合要求,並施加多項條件,包括兩名持牌人在互換頻譜方面不得涉及金錢上的交易。詳情請參閱在通訊局網站所公佈的《通訊局聲明》(只提供英文版本)

違規個案
通訊局審議了一宗有關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香港寬頻)違反《電訊條例》(第106章)(該條例)第7M條的投訴。投訴人指稱香港寬頻在部分廣告和推銷資料中就其“1000M”寬頻服務的傳輸速度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陳述,因而違反第7M條。經考慮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所調查的結果,通訊局認為香港寬頻確曾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行為,違反該條例第7M條的規定。通訊局的結論是,就有關違反事項向香港寬頻施加罰款港幣300,000元是相稱和合理的。詳情請參閱在通訊局網站所公布的《通訊局決定》。

通訊局亦審議了四宗個案,涉及持牌廣播機構違反法定條文和業務守則中關於節目及廣告標準的規定:

(a) 有關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本港台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播放的電視節目「正斗粥麵專家呈獻:蔡瀾亞洲一樂也」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亞視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電視廣告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b) 有關亞視本港台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一日播放的電視節目「蔡瀾亞洲一樂也」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亞視發出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c) 有關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翡翠台和高清翡翠台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其中七天和二零一二年六月其中六天播放的電視節目「心戰」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無綫電視發出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以及

(d) 有關無綫收費電視有限公司(無綫收費電視)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未能遵守電視節目服務鎖碼裝置的法定規定近80分鐘的個案。通訊局決定向無綫收費電視發出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廣播條例》(第562章)第20條。

上述個案的詳情載於附錄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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