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八月)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就二零一二年八月各事項的審議結果作出公布:

通訊局審議了一宗有關數碼通電訊有限公司(數碼通)違反《電訊條例》(第106章)(該條例)第7M條的投訴個案。投訴人指稱數碼通於其網站上作出關於瀏覽 SmarTone iN! WAP頁面收費的陳述是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因而違反第 7M條。經考慮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所調查的結果,通訊局認為數碼通確曾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行為,違反該條例第7M條的規定。通訊局的結論是,就有關違反事項向數碼通施加罰款港幣100,000元是相稱和合理的。詳情請參閱在通訊局網站所公布的《通訊局決定》。 

通訊局亦審議了一宗有關萃信通訊有限公司(萃信通訊)違反該條例第7M條的投訴個案。萃信通訊屬該條例第8(1)(aa)條下要約提供電訊服務的類別牌照持有人,轉售其相聯公司P&P Corporation Limited(P&P)所操作的 IDD1560 服務,而P&P是服務營辦商牌照持有人。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香港)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作出投訴,表示該公司多名客戶收到自稱是“PEOPLES代表”1、“PEOPLES員工”或“PEOPLES前員工”的銷售員來電,向這些客戶推銷並非由中國移動香港提供的IDD1560或其他IDD服務。中國移動香港聲稱其員工或銷售代理商從沒有打出此等推銷電話,故此要求通訊辦調查該些懷疑具誤導性或欺騙性銷售行為的個案。經考慮通訊辦所調查的結果,通訊局認為萃信通訊確曾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行為,違反該條例第7M條的規定。通訊局的結論是,就有關違反事項向萃信通訊施加罰款港幣50,000元是相稱和合理的。詳情請參閱在通訊局網站所公布的《通訊局決定》。

此外,通訊局審議了四宗投訴個案,有關個案涉及廣播機構違反業務守則中關於節目及廣告標準的規定:

(a)

 

有關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南方衛視頻道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播放的電視節目「我愛返尋味」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亞視發出警告,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條文;  

(b)

有關亞視南方衛視頻道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播放的電視節目「fun轉每一天」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亞視發出警告,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的相關條文;
(c) 有關亞視深圳衛視頻道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播放的電視節目「賢妻良母」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亞視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的相關條文;以及

(d)

有關香港電台第二台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播放的電台節目「有冇搞錯」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香港電台發出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台節目守則》)的相關條文。

上述個案的詳情載於附錄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1“PEOPLES”是中國移動香港當時使用的品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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