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九月)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一七年九月第六十七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發出《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停止服務安排的業務守則》

經充分考慮業界和相關持份者的看法和意見後,通訊局批准發出《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停止服務安排的業務守則》(業務守則),在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流動虛擬網絡商)停止服務時,為持牌人提供實務指引,以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業務守則載列多項規定,以確保流動虛擬網絡商及其宿主流動網絡營辦商作出更佳的協調,妥善處理停止服務的安排,並確保流動虛擬網絡商停止服務前,受影響的服務用戶和公眾可獲給予合理的預先通知,即在停止本地服務時有至少一個星期的預先通知,而在停止國際服務時有至少一天的預先通知。這可讓受影響的服務用戶適時作出安排,以減少停止服務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所有流動虛擬網絡商及其宿主流動網絡營辦商均須遵守業務守則,作為其牌照責任的一部分。為確保流動虛擬網絡商會遵守業務守則,通訊局將向流動虛擬網絡商施加履約保證金的規定,以保證流動虛擬網絡商會繳付任何因未有遵從業務守則而違反牌照責任所引致的罰款。

業務守則載於通訊局網站,並將於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後(即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生效。

廣播投訴

通訊局審議了一宗有關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在香港電台(港台)第二台播放的電台節目《Made In Hong Kong 李志剛》的投訴個案。通訊局決定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中的相關條文。個案詳情載於附錄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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