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十月)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一六年十月第五十六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通訊局審議了三宗涉及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的規定的投訴個案:

  1. 有關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七日及二十九日、五月六日、十二日及十三日在香港電視娛樂ViuTV頻道播放的電視節目《太陽的後裔》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香港電視娛樂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2. 有關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在香港電視娛樂ViuTV頻道播放的電視節目《萬千呃Like賀台慶》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香港電視娛樂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以及
  3. 有關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五月七日、二十一日及二十八日、六月十八日及二十五日、七月九日、十六日及二十三日在香港電視娛樂ViuTV頻道播放的電視節目《晚吹-真PK》的投訴,通訊局認為本個案的違規性質與之前同一節目系列的首三集的個案相同,而通訊局已就該個案向香港電視娛樂施加懲處。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 ,通訊局決定毋須再就本違規個案向香港電視娛樂另作懲處。然而,通訊局已提醒香港電視娛樂,作為持牌機構,它有責任確保其領牌服務播送的任何節目材料均符合相關業務守則的規定。

上述個案詳情載於附錄

上文有關《太陽的後裔》和《萬千呃Like賀台慶》的投訴涉及電視節目中的間接宣傳。正如通訊局在二零一六年六月發出的新聞稿所公布,通訊局已加快其就海外規管免費電視服務的間接宣傳和產品/服務贊助所進行的研究,並正籌備就蒐集巿民對現行規管制度的取態和意見所進行的調查。有關研究和調查的結果將有助通訊局考慮間接宣傳和贊助的規管制度的未來路向。在作出任何修訂前,各持牌機構必須繼續遵守業務守則的現有條文。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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