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七月)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一六年七月第五十四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達成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免費電視)牌照中的里程碑

通訊局考慮香港電視娛樂呈交的文件後,信納香港電視娛樂已達成其免費電視牌照中相關的里程碑,在獲發牌照後12個月內(即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開設一條24小時播放的粵語綜合頻道,以及在獲發牌照後24個月內(即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讓其服務可供不少於138萬個位於網絡範圍內的處所1及不少於115萬個可獲提供服務的處所2接收。根據有關牌照條款,香港電視娛樂將獲退還為保證達成上述里程碑而繳交的履約保證金,合共港幣1,000萬元。

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續期

通訊局批准豐鴻投資有限公司(豐鴻投資)及康得思酒店(香港)有限公司(康得思)的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的續期申請,讓這兩家公司為本港酒店房間提供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有效期為12年。連同豐鴻投資和康得思,香港現時共有24家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為超過80間酒店提供服務。

廣播投訴

通訊局亦審議了兩宗投訴個案,有關個案涉及持牌機構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電視節目及廣告守則》)及《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台節目守則》)的規定:

  1. 有關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翡翠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東張西望》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無綫發出警告,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及廣告守則》中的相關條文;以及
  2. 有關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在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業電台)雷霆881商業一台播放的電台節目《一點叮一叮》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商業電台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上述個案詳情載於附錄

Notes:

 (1)

「位於網絡範圍內的處所」 指位處樓宇/屋苑/村的外牆主要出入口與相關網絡最接近部分的直線距離 (或通訊局同意的其他距離 )不超逾10米的指定處所。如樓宇/屋苑/村的外牆有超過一個出入口,應通訊局的要求,持牌機構須選定以何者作為此定義下的主要出入口,並以書面方式通知通訊局,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2)

「可獲提供服務的處所」指持牌機構在收到 (a) 大廈管理處/業主立案法團 /大廈業主 (指定處所處於的大廈 ); 及 (b) 指定處所住客 (如適用) 以書面方式要求服務傳送到有關大廈及處所並取得協議(如適用)後,有能力在28天內為其提供該持牌機構的電視節目服務的指定處所。協議是就進入有關大廈及指定處所,以進行因提供或接收持牌機構的服務所需的任何工作。接收持牌機構的服務所需的設備是由持牌機構指定的送遞方法,並透過 (a) 或 (b) 所提供。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