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六月)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一六年六月第五十三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更有效使用八位號碼計劃

通訊局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九日進行了公眾諮詢,經審慎考慮收到的業界及相關人士的看法和意見後,決定採取諮詢文件第4段所載的全部五項建議措施,務求更有效使用八位號碼計劃以應付額外流動號碼的需求。就更有效使用八位號碼計劃,通訊局於今日發出聲明(《通訊局聲明》),公布決定分三個階段實施該五項措施,詳情如下:

  1. 第一階段將會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展開(即通訊局於今日發出《通訊局聲明》起計約六個月後),而以下的措施將會實施:
    1. 把編配額外號碼時營辦商須符合的使用率門檻由70%提高至75%(措施四第一部分)。
  2. 階段將會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展開(即《通訊局聲明》發出日期起計約一年後),而以下的措施將會實施:
    1. 釋放現時在「7(0-3)X」段內的空置號碼組(由70XX XXXX至73XX XXXX),以編配作流動服務之用(措施一第一部分);
    2. 釋放在「4X」段內的號碼(即4XXX XXXX),以編配作流動服務之用(措施二);
    3. 釋放在「8(1-3)X」段內的空置號碼(由81XX XXXX至83XX XXXX),以編配作流動服務之用(措施三);
    4. 把編配額外號碼時營辦商須符合的使用率門檻由75%提高至80%(措施四第二部分);以及
    5. 釋放大部分特別號碼組以供一般編配(措施五)。
  3. 階段將會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展開(即《通訊局聲明》發出日期起計約五年後),而以下的措施將會實施:
    1. 遷移部分現有的傳呼服務號碼至「7(1-3)X」段內的若干特定號碼組(由71XX XXXX至73XX XXXX),從而釋放在「7(1-3)X」段內騰出的號碼組,以編配作流動服務之用(措施部分)。

當五項建議措施在三個階段全部實施後,將合共提供1 572 萬個號碼以編配作流動服務之用,並有相當數量的號碼可供其他電訊服務使用。因此,現行八位號碼計劃的使用期預計將可延長約十年至二零二九年。

通訊局會繼續監察電訊市場的發展及電訊號碼的需求,並會適時委聘顧問就本港號碼計劃較長期的發展進行研究,包括是否需要轉用更長位數的號碼計劃。

有關詳情,請參閱載於通訊局網頁内相關項目的《通訊局聲明》。

香港流動電視網絡有限公司(香港流動電視網絡)違反綜合傳送者牌照041號(流動電視牌照)有關提供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流動電視服務)的規定

通訊局裁定香港流動電視網絡(a)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中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中暫停提供流動電視服務,因而違反其流動電視牌照一般條件第5.1條及特別條件第31.1條的規定;以及(b)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中至十一月中提供流動電視服務期間,未有按其流動電視牌照特別條件第30.1條的規定向客戶提供所需資料,包括如何可以取得流動電視服務的指示,因而違反該特別條件的規定。

經考慮違規的性質和情況及香港流動電視網絡的申述,通訊局決定向香港流動電視網絡發出勸諭,敦促其於流動電視牌照的餘下有效期內遵守牌照規定,尤其是一般條件第5.1條和特別條件第30.1及31.1條,並須有效率地使用頻譜。

取消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持有的固定傳送者牌照

通訊局決定從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取消亞視持有的固定傳送者牌照。

亞視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電訊條例》)獲發固定傳送者牌照,並獲指配頻率供其營運電訊網絡以提供《廣播條例》(第562章)下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免費電視服務)。隨著亞視的免費電視牌照屆滿及亞視的固定傳送者牌照所訂明的頻率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被撤銷後,亞視已不再符合持有根據《電訊條例》發出的固定傳送者牌照營運電訊網絡以提供其持牌免費電視服務的資格。此外,亞視未能繳付二零一五/二零一六牌照年度的固定傳送者牌照周年牌照費。考慮到上述因素,通訊局早前作出初步決定,從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起取消亞視的固定傳送者牌照。

通訊局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知會亞視臨時清盤人有關取消亞視的固定傳送者牌照的初步決定,並邀請亞視提出申述。二零一六年五月,亞視臨時清盤人要求通訊局延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才取消亞視的固定傳送者牌照,其理由是亞視在40個包括偏遠地點的發射站擁有大量發射設備,亞視臨時清盤人須取得法庭授權才可出售該些發射設備。考慮到法庭近日就有關事宜發出的命令及亞視出售其電視發射網絡的發射設備的相關權益所需的時間,通訊局決定接納亞視臨時清盤人的要求,終決定根據《電訊條例》第34(4)條,從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取消亞視的固定傳送者牌照。

通訊局就免費電視服務的間接宣傳和贊助進行研究和調查

通訊局注意到,其近日就電視節目中的間接宣傳和產品贊助的投訴個案所作的裁決,以及相關的免費電視持牌機構(即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的回應,引起了巿民和傳媒的討論。

承接通訊局於年初就此議題所作的討論,以及鑑於本地電視市場形勢在新免費電視持牌機構加入後不斷改變,通訊局決定加快其正在就海外規管免費電視服務的間接宣傳和贊助所進行的研究。與此同時,通訊局亦決定開始籌備就蒐集香港巿民對現行規管制度的取態和意見所進行的調查。有關研究和調查的結果將有助通訊局考慮間接宣傳和贊助的規管制度的未來路向。

另一方面,在通訊局多次邀請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最近提醒無綫就規管間接宣傳的相關條文提出建議後,通訊局至今仍未收到無綫的建議。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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